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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信号传输特性
5.3.1 电力线载波信道
5.3.1.1 信号频带:
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时,其载波信号频率范围应为3kHz~500kHz,优先选择EC61000-3-8
规定的电力部门专用频带9kHz~95KHz。系统使用的信号频带应征得有关电力部门的同意。
5.10 可靠性要求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系统各设备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少于7.6x104h。
6.9 安全性能试验
6.9.1 一般试验条件(略)
6.9.2 绝缘电阻试验
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之间,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绝缘电阻
应不低于5MΩ;在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Ω。
6.9.3 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下述条件进行:
脉冲波形:标准的1.2/50μs脉冲;
电压上升时间:±30%;
电压下降时间:±20%;
电源阻抗:500±50Ω;
电源能量:0.5±0.05J;
试验电压:6kV;
试验电压允差:+0%,-10%。
每次试验应分别在不同极性下施加10次冲击电压,各脉冲之间最小间隔时间为3s。
a)各线路与线路之间的冲击电压试验,应对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每一相隔离的
线路(或线路组合)单独地进行试验,不经受脉冲电压试验的线路端应接地。
当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的几个电源电压线路有公共点时,此公共点应接地,冲击电压依次施加于未连接的每一端和地之间。
b)线路对地的冲击电压试验,对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分别进行试验。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所有的线路端,包括参比电压超过40V的辅助线路端均相互连接在一起。参比电压低于或等于40V的辅助线路应接地,冲击电压施加于所有线路与地之间。
6.9.4 交流电压试验 试验电压参数为:
电压波形:实际上的正弦波;
辐值:2kV;
频率:45Hz~65Hz;
施加时间:1min;
电源容量:≥500VA。
试验电压施加与线路和地两点之间,具体是:
所有参比电压超过40V的电源等线路端均相互连接
在一起为一点,另一点是地。
6.10 电磁兼容性试验
6.10.1 一般试验条件 (略)
6.10.2 静电放电抗扰性试验
按照IEC1000-4-2:1995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接触放电;
严酷等级:4;
试验电压:8kV;
在其外壳和被试设备操作键等工作人员经常可能触及的部位;
放电次数: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为1s。
a)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为非工作条件:
电源及辅助线路不通电;
所有电源及辅助线路连接一起。
静电放电作用后,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或信息的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b)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在工作条件下:
电源及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
静电放电作用下,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或信息的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6.10.3 辐射电磁场抗扰性试验
按照IEC1000-4-3:1995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电源及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系统的各个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频率范围:80MHz~1000MHz;
严酷等级:3;
试验场强:10V/m。
6.10.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性试验
按照IEC1000-4-4:1995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试验电压应以共模方式施加于地与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的下列线路间:
--电源电压线路;
--正常工作时与电源电压线路分离的辅助线路;
--输入/输出和数据通信线路。
a)在采集终端(或采集模块)采集状态下:
电源电压和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
严酷等级:3;
电源电压和辅助线路的试验电压:2kV;
试验时间:在10min内等间隔地作用三次,每次作用1s。
在脉冲群的作用下,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并能正常地工作和记数,系统电能读数准确度符合要求;
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b)在采集终端(或采集模块)非采集状态下:
严酷等级:4;
电源电压和辅助线路的试验电压:4kV;
试验时间:60s;
在脉冲群的作用下,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或信息的丢失,并能正常地工作。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c)在采集终端(或采集模块)非采集状态下(使用电容耦合夹将试验电压耦合至线路上):
--电源电压线路和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
--严酷等级:3;
--耦合在脉冲传输线上的试验电压:1kV;
--试验时间:60s。
在脉冲群的作用下,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或信息的丢失,并能正常地工作。试
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d)在采集终端采集状态下,使用电容耦合夹将试验电压耦合至脉冲传输线路上(此项试验只对需用长度大于1m的脉冲传输线连接采集终端与脉冲电能表的系统):
――电源电压线路和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
-―严酷等级:3;
――耦合在脉冲传输线上的试验电压:1kV;
――试验时间:60s。
在脉冲群的作用下,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不应出现损坏,并能正常地工作和记数。试验后,系
统应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6.10.5 浪涌抗扰性试验
按照IEC1000-4-5:1995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试验电压应施加于下列线路(端)间:
电源电压线路端之间;
正常地工作时与电源电压线路分离的辅助线路端之间;
电源电压线路各端与地之间;
正常地工作时与电源电压线路分离的辅助线路端与地之间。
在采集终端(或采集模块)非采集状态下:
电源电压线路和辅助线路加参比电压;
波形:1.2/50μs;
极性:正、负;
试验次数: 正负极性各五次;
重复率:每分钟一次。
a)线路端之间:
--严酷等级:3;
--试验电压:2kV。
b)线路端与地之间:
--严酷等级:4;
--试验电压:4kV。
试验中设备应无损坏,试验后,系统存储的数据应无变化,系统应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6.10.6 工频磁场影响试验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将设备置于产生与系统电源电压相同频率的随时间正弦变化的,强度为
0.5mT400A/m)的均匀磁场的线圈中心,改变磁场线圈的方向与线圈中电流的相位,以便地到最不利的方向和相位,试验过程中系统性能应符合5.9的要求。
6.11 可靠性验证试验
可靠性验证试验在现场验收中进行。见附录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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